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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班级工作规定
2008-11-21 13:21:02

班级是学校凝聚学生,实施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集体活动单位。为了进一步指导抓好班级的组建,规范班级事务管理行为,促进班级的建设与管理,稳定校园秩序,培养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学院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学院根据市教委确定的招生计划和新生入学报到情况,确定新的班级。学院各系部按照《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要求聘任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和责任心的教师(管理干部)担任新一届班级辅导员(班主任),每班1人,负责班级学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指导和管理。

第二条  新生班级成立后,为便于开展工作,班级要确定临时班委、支委干部,负责全班同学的日常管理工作。

在全班同学互相熟悉和了解一段时间(一般一月左右),在辅导员(班主任)的组织指导下,班级民主选举班委会、支委会干部,并将选举结果报系部。以后原则上每学年在辅导员(班主任)指导下进行换届改选。

第三条  班委会干部选举产生后,在辅导员(班主任)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和特长进行分工,班委会设立: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三个职务,各委员一般职责是:

1)、班长:当好辅导员(班主任)的助手和参谋,负责班级的行政事务和日常管理,组织带领班委会“一班人”搞好班集体的各项工作,督促检查各委员工作情况,主动配合团支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带领全班同学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具体负责班级同学的安全和遵纪守法方面的教育、督促和检查,负责治保工作和班级安全稳定日报告工作,了解和掌握同学们的学习情况。

2)、学习委员:经常向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和系部汇报同学们的学习情况,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班级开展学习经验交流,做好班级的考勤及报送工作。

3)、生活委员:协助辅导员(班主任)搞好劳动教育和同学生活习惯教育,帮助同学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认真组织同学搞好班级公共卫生(教室、寝室卫生)和个人卫生;做好健康卫生知识宣传,经常了解、关心班级经济困难学生状况,经常了解同学心理健康状况,做好奖学金、助学金的的领发工作。

第四条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在辅导员(班主任)指导下,经全体团员中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组成,各委员职责是:

1)、书记:负责本班团支部全面工作,积极配合系团总支及辅导员(班主任)做好

上情下达及全班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督促、检查支部各委员的工作情况,负责团员发展、向党组织推优和对落后同学的帮教工作。

2)、组织委员:负责搞好团支部的组织生活,收集、保存团内各种资料,搞好团员统计,考察团员组织观念和组织纪律,负责收取和上缴团费,协助书记做好团员发展和向党组织推优工作。

3)、宣传委员:宣传团组织的作用,负责支部团员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协助组织委员搞好组织生活,定期办好支部板报(墙报或手抄报等)。

4)、文体委员:了解和掌握班上同学的身体状况,清楚班级的文体积极分子情况,协助体育老师搞好体育课堂秩序和安全工作,负责升旗仪式的考勤,积极组织搞好班级的文体活动,组织班上同学参加院、系各项文体活动。

第五条  班级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在辅导员(班主任)的主持下,班级根据《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订班级的量化管理制度并公示;辅导员(班主任)组织班委会、支委会干部对管理制度进行实施,做好记录和数值统计,原则上每周通报全班一次,相关结果作为学生操行评定,综合素质考评,诚信档案记录和学生处分、推优评先等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班级实行班会制度和新生班级晚自习集中制度。在辅导员(班主任)主持下,全院班级在每周星期天晚上700900进行班会和班级活动时间,通报一周班级情况,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一年级学生每周一至每周四集中进行晚自习,班级要加强对本班自习秩序的管理。

第七条  班级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实行日报制度,每天班级必须向系部报告班级学生情况,包括学生行为举止异常,无假离校,晚归未归、疾病或意外伤害等。

班级组织开展校外集体活动(如郊游、参观等),必须提前报系部和学院,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八条  班级工作基金管理遵循民主、透明原则,基金收取由班支委会确定,金额原则上每期每人10元左右(需增加收取时应向全班同学说明,经班级三分之二及以上学生同意后方可进行),开支由班支委会决定,班级确定学生专人分管帐目和经费,每期向全班通报开支情况。辅导员(班主任)要监督基金的收取和开支情况。

第九条  班级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生的各类考评,违纪学生的处理,优秀学生的推选,以及奖、助、贷学金的确定,都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在辅导员(班主任)主持下,以小组会议、班支委会议或全班会议形式予以确定,并及时公示或通报。

第十条  本规定适合于学院所有建制班级,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学生处、团委负责解释。

  注:

相关文件: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2、《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相关记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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