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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团组织生活“优秀团支部”和“优秀团总支”的通知
2008-11-11 15:18:20

各(院)系:

为了表彰和奖励在我院团组织生活开展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团支部和团总支,起到榜样作用,从而更好的开展团建工作,提升我院团组织生活的质量,从200810月份开始,根据2008年共青团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精神指示,院团委组织部工作要求,现将关于评选团组织生活“优秀团支部”和“优秀团总支”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各(院)系“团组织生活优秀团支部”的评比细则

1、各(院)系每月按照自己制定的考评制度对本(院)系各团支部的组织生活的总体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并对各项考评结果进行公示。

2、各(院)系组织部每月需将考评结果的各项材料上报院团委组织部,院团委组织部进行审核、考评、备案。

3、学院团委组织部根据各(院)系上报的本系组织生活开展优秀的支部审核后,向优秀的团支部授予该月“团组织生活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并颁发“组织生活优秀团支部”流动红旗。

4、除机械工程学院每月评选两个组织生活开展优秀团支部外,其余各系每月评选一个组织生活开展优秀的团支部

 

二、关于对各(院)系“团组织生活优秀团总支”的评比细则

  1、院团委组织部将根据制定的对各(院)系组织生活考核制度的考核办法进行评比。

 2、院团委组织部根据每月各(院)系大一、大二组织生活的开展的总体情况进行评定。其中大一组织生活的开展情况评分占总分的60%,大二组织生活的开展情况评分占总分的40(评分标准按院团委组织部规定的组织生活评分制度执行)

 3、该(院)系该月组织生活出现重过支部在整年纪支部数1/2(含)以上,支部在过组织生活中出现严重问题者(如严重偏离主题),取消该(院)系该月的评比资格。

 4、院团委组织部将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评分将纳入对各(院)系团总支组织部的考核,占总考评分的1/2.

5学院团委组织部给根据评选结果对当月组织生活开展的优秀的团总支授予该月“团组织生活优秀团总支”荣誉称号,并颁发“组织生活优秀团总支”流动红旗。

6、每月根据各(院)系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评选出一个“团组织生活优秀团总支”

 

 

 

 

附件一:    院团组织部对各(院)系组织生活考核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各(院)系团总支组织部必须建立健全、完整地组织生活的考评制度来保证其开展的严肃性和持续性。

2、各(院)系和支部须对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者进行登记并做好存档、备案工作。

3、各支部共青团员不得无故不参加团组织生活,各(院)系应对连续三次或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团组织生活的团员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团级处分、取消“五?四”评比中个人表彰等处罚,并将其纳入对入党推优的考核。

4、各支部组织生活地开展中应准时开始,不得早退,必须紧扣当次主题进行开展,否则将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取消“五?四”评比表彰中“优秀团支部”资格。

二、具体考核办法(30分)

1、各(院)系要紧密围绕学院团委布置的主题来开展组织生活。内容要紧扣主题、积极生动,气氛合适,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实际效果。 (10)

 2、确保组织生活在规定时间里正常、有序的开展。大一年级组织生活时间为双周日晚上,1900必须准时开始。大二年级组织生活每月一次,时间由各(院)系团总支组织部组织协调,并提前三天上报院团委组织部。每次开展时间不少于50分钟,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借口占用组织生活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与团总支协商,并把协商结果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前三日上报到院团委组织部。(10分)

  3、各()系团总支组织部应认真做好组织生活各项安排工作(时间、地点、内容、人员等);桌面上不准有任何书籍、   报纸、杂 志等,不准做任何与组织生活无关的事情(如听歌、玩手机等);团徽佩戴必须整齐;黑板上必须认真书写组织生活主题、团歌、支部名称、考勤内容(不得简写以上内容)。(5分)

4、各(院)系团总支应对组织生活开展的各项检查情况和各种材料做好详细的记录和存档备案工作,并督促各团支部书记规范、认真地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定期检查。院团委组织部将不定期抽查。(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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