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现我院教职工车辆越来越多,校内车辆停放杂乱无章,在校内也发生了车辆碰撞事故,为规范管理,确保校园安全,学院决定: 一、请教职工购买车辆的同志到保卫处登记并领取《车辆出入证》。 二、出入校门请减速行驶并自觉示证接受门卫管理。 三、校园内禁止鸣喇叭、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四、请按学校规定的地方停放车辆(车场方位如下:A、校内所有划有停车位的地方;B、学生宿舍1―2舍间空坝子;C、学生处前空坝子)。 五、校内各干道严禁停放车辆。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保 卫 处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