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2008年征兵工作精神,我院决定从10月17日开始进行今年冬季征兵工作,为了做好在校生征集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对象 本次征集范围仅限于本院全日制在校男性学生,2009年毕业的学生优先。 二、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年龄要求:2008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至22岁。身体条件:身高不低于1.62米,裸眼视力不低于4.5,同时其他各项身体检查都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详细内容见有关文件)。 三、征集的程序 今年在校学生的征集工作,按照本人申请报名、学校初审、体检政审、批准入伍的程序进行。本院武装部负责征兵宣传发动、报名,确定参加征兵体检人员的名单及政治审查。九龙坡区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应征学生的体格检查,确定新兵,起运新兵。 四、征集时间 2008年冬季征兵时间为2008年10月17日至2008年12月30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27日,报名地点:院武装部(设在院保卫处)。咨询电话:68822006 五、在校生征集的有关政策 国务院公布的《征兵条例》规定: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原就读学校对高等学校自愿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可保留学籍至退出现役后一年内,退出现役后准其复学。原则上退出现役后一般应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高等学校在校生入伍后,部队在选取士官、直接提升军官,以及复学毕业后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方面给予优先。退出现役后,不愿意复学的大学生,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安置。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武装部 二OO八年十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