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关于对汶川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特别资助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教[2008]151号)文件精神,学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立即启动对汶川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一学年学费的资助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必须高度重视,抽派专人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审查、汇总和报送工作。 二、各院系组织汶川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要求填写《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汶川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资助申请表》(见下载专区),每份申请表须附贫困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 三、各院系将经班主任签字、院系盖章的申请表汇总后,随《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汶川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资助申请汇总表》(见下载专区)一并于9月28日上午12:00前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电子和纸制各一份,纸质须书记签字盖章),逾期将不再受理。 请各院系抓紧布置,认真落实,确保这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特此通知。 学生处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