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现将我院2008年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国庆节放假时间为9月29日至10月5日,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2、9月27日、9月28日两天改上单周星期一、星期二的理论课,包括各实习班。 3、新生班行课开始时间为10月6日。 二、放假前,各班必须集中对学生进行安全和法纪教育,凡离校两天以上(含两天)的学生必须向班主任报告并作好登记,各班要认真组织做好室内外清洁大扫除,并关好教室、寝室门窗,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三、所有学生在假期中都要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规定、法规,同时应注意交通安全,遵守社会公德,做守法、文明、礼貌、诚信的公民。 祝全院同学“国庆节”愉快! 学生处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