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院读者凭借阅证登记上机,外来人员使用电子阅览室必须经馆长同意。 第二条 读者上机前请检查座位及计算机,发现损坏应立即向管理员报告。若未报告将由使用者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读者在使用期间发现任何异常现象,如机器故障、网络故障、病毒现象等有义务和责任向机房管理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第四条 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设置或私设密码。严禁私自安装、卸载、修改计算机程序。 第五条 不得频繁开启主机电源开关。未经管理员允许不得自行携带光盘、软盘、耳麦等进入机房。严禁打开电脑机箱,拆装键盘、鼠标等计算机配件,否则损坏机器由使用者负责。 第六条 任何人均不得将计算机软硬件、光盘资料等设备和馆藏品带出馆外,否则视为盗窃行为,将按原价1~20倍罚款。情节严重者将由有关部门处理。 第七条 上机人员必须维护馆内秩序,服从管理员的管理,必须在管理人员指定的位置上机操作,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更换座位。请保持安静,不得打闹、大声交谈,不得影响他人上机。 第八条 爱护学校的公共财产,损坏公物按学校规定赔偿。自觉爱护阅览室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写乱画,不得乱扔纸屑等废弃物,严禁携带书包、零食、饮料等入内,严禁吸烟。严禁向楼下抛掷物品。走动时请蹑脚轻声,以免影响楼下阅览秩序。 第九条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禁利用机房设备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批评和举报,举报有奖。 相关文件 1.《图书馆卫生管理制度》 相关记录 1.电子阅览室的当班记录和统计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