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新生以班级为单位,持一张一寸照片在图书馆流通室办理借阅证。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如借阅证丢失应立即到在图书馆流通室挂失,自挂失之日起一周后持本人证件方可补办,并交纳工本费5元。在校学生离校时,必须还清所借书籍,凭借阅证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注销借阅证。
②学生凭本人借阅证使用阅览室和到流通部借书,最多可借5本,期限不超过半年(文艺书库为一周),可续借一次,超期须缴纳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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