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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办、医保办工作程序


1.医保证的办理:我院新进教职工请交一张一寸照片到卫生所,次月月底可领取医保证。已在主城区办理过医保的教职工使用原证,转入我院即可无需照片。

2.婚假的办理:我院教职工结婚,必须在结婚登记日起一年内到卫生所按国家政策办理婚假,超过一年不能给假。

3.生育服务证的办理:我院育龄妇女在怀孕三月左右须女方一寸单人照片2张,双方户口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孕检报告到卫生所。

4.生育费用的报销:我院女职工在生育后请及时将生育期间住院发票及清单原件、结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出生证明复印件、出院证到卫生所。

5.生育假的办理:我院女职工在生育后请及时将医院开出的假条交卫生所办理即可。

6.独生子女证的办理:我院教职工如愿办理独生子女证,请交本人一张一寸照片到卫生所(如双方均是我院职工交各自一张照片),并填表及可 (独生子女证是男女双方各一本)。注:新进教职工如已办理过独生子女证的请到卫生所计生办登记。

 

 

卫生所

200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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