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寒暑假参加考试、培训、勤工助学、社会实践等学生学习、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困难,学院准许部分学生寒暑假留校。 留校的学生原则上必须是因考试、培训、勤工助学、社会实践等确不能回家的学生。 寒暑假留校学生管理办法: 1.寒暑假需留校住宿的学生必须在学院放假前一周内向班主任提出留宿申请、所在院、系部批准后,在7月3日之前到宿管科办理住宿手续,凡未办理住宿手续的学生一律不得留校。 2.留校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安排。 3.对留校期间违反相关制度或规定的学生,学院将按规定进行处罚,并取消其假期继续留校的资格。 相关文件: 1.《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2.《学生违纪处罚办法》。 相关附件: 1. 寒暑假留校学生申请表(院系保管); 2. 假期留校学生行为规范承诺书(院系保管); 3. 寒暑假留校学生名单(交宿舍管理科)。 请在校园网站上下载并填写留宿申请表 学生处 2008-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