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和领证安排:
1、集中办理时间:2008年6月26、27日,地点:体育馆。
2、分散办理时间:2008年6月30日―7月2日,地点:各部门办公室。
3、未完清学费、教材费、水电费及公物损坏赔偿等费用的学生,可以在6月23日―25日期间,到相应管理部门领取缴费通知单到财务处缴费。需缴付费用的学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凭学院财务票据才能在相应部门完清手续。
二、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办理学院采取“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的原则,相关部门同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咨询和解释工作。
三、毕业学生必须完清所有费用和手续后,方可领取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
四、离校手续办理及领证流程:
1、集中办理及领证程序(6月26―27日):
<1>班主任处领取离校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