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我院端午节安排如下:
6月7日至9日放假,共3天。其中:6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6月8日(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为法定节假日,6月8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6月9日(星期一)。
请各院系部及时通知到所属班级和任课教师。
请各单位做好安全检查,学生、保卫、后勤等部门做好假期值班安排。
特此通知。
院办公室
200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