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2008年高等院校教师晋升副教授、教授学术成果鉴定工作已开始,请须鉴定论文的同志按以下要求申报鉴定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1.鉴定成果范围。申报副教授、教授者,所提供鉴定的学术成果,应是本人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出版社出版的专著、全国规划教材等(均应是独著、主编或第一作者,不含清样)。申请鉴定的学术成果限于申报人所申报的学科领域。
2.成果鉴定程序。申报者提供2篇论文(或专著等)原件及相关证明或证书和复印件,复印时隐去单位和姓名,用A4纸复印(学术刊物须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一式两份。专著、教材等可提交原件,但须删除单位和作者姓名后送审。
3.鉴定费用300元/篇。
4.提交论文截止时间。请今年具备副教授 、教授申报条件的同志于2008年6月11日前将要求提供的论文原件、复印件交人事处 。
联系电话:68965002 联系人:王成华 粟 照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二00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