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2008――2009学年度的在校学生申请走读的办理工作即将进行,为保证此项工作按时保质的完成,做好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走读的范围: 1、家住重庆市近郊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渝中区南岸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学院附近。 2、父母因工作原因暂住重庆近郊六区学院附近。 二、办理程序及要求: 1、申请走读的学生需持本人申请到本院系领取并填写《2008?D2009学年度走读申请表》(下载专区下载申请表) 2、申请走读的学生需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居民暂住证>复印件。 3、批准走读的学生将一张一寸登记照交至各院系。 三、注意事项: 1、办理走读的同学在下学期开学学生缴费时出示走读证免缴住宿费。 2、不方便办理走读的同学且符合走读条件的学生,经由本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帮助学生办理走读。
3、走读申请的办理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2008年6月7日截止过期不再办理,没有办理走读的学生都被认定为住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