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把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做强 二、中国高校独立学院管理办法4月7日实施 三、重庆市启动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四、我市将建5-7所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 把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做强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教育部原副部长 周远清 今年有两件大事情跟我们密切相关:一件是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改革开放是“一场新的伟大革命”,“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胡锦涛同志在2007年12月31日发表的题为《共同推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的新年贺词中强调,2008年,对中国人民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一年。我们将隆重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在全国政协2008年1月1日举行的新年茶话会上,胡锦涛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再次强调:我们要对改革开放进行系统的回顾总结,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继续把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另一件是2007年年底教育部召开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第18次全体会议,发出了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强音。国务委员陈至立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加快从高等教育大国向高等教育强国迈进。借此,我想讲两个问题。 一、高等教育的大改革、大发展、大提高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特别是近十年多来中国高等教育经历了大变革、大发展,现在进人了大提高阶段。为了适应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改革我国高等教育在长期的高度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体制、机制、制度。这种体制集中表现为一切都由国家包下来.一切都由政府统起来的一种封闭半封闭的办学体制。从而在八五年中央教育体制改革决定和九二年全国第四次高教会以后,高教战线在体制改革是关键的思路下进行了大的改革,出现了从未有过的大改革局面。首先是开放本身也是改革,向国外大批派遣留学生,与国外大学和政府广泛建立教育的合作与交流。现在学成回国的留学生已经在或正在我国各条战线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们的教育和大学已经成为一个开放式的教育,一个开放式的大学,大大提升了我国高等教育的水平,大大提高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视野,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得益于开放。我们集中了很长一段时间,有步骤地进行了体制改革,我们俗称五大体制改革。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招生就业体制、经费筹措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招生就业体制、经费筹措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通过体制改革,改变了我国大学按科类设置的状况,使一部分学校的科类更加综合,为我国高等学校培养高水平、高素质的人才,为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打下了基础。基本结束了行业办学的局面,使所有的大学都面向地方,面向区域,面向社会办学。发展了民办高等教育,平稳实现了学生交费上学,实现了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的就业体制,加大了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各个地市基本上实现了有一所本科院校等等。大大增强高等教育为地方和区域经济,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能力。体制改革使高等教育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多年来。一直在进行教学改革,并且把教学改革当成核心即教学改革是核心,教育思想观念的改革是先导,拓宽了专业面向,花大力气改革我国高等教育教学内容偏旧的问题,改革我国人才培养的模式,提倡素质教育,培养基础知识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人才,加强文化素质教育,提倡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相结合,大力提高外语水平以适应开放和提高人材质量的需要。实施质量工程,加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使我国高等教育更加符合高等教育的规律。 在大规模的体制改革告一段落以后,出现了一个大发展。本科的大规模扩招,使我国高等教育的毛人学率从1998年的9.8%到2006年的22%;在校生由1998年的780万到2006年的2500万,成为了世界上高等教育的大国。这个发展是顺应了潮流,平稳的发展。这里要特别提到从1996年正式启动的"211工程”即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的建设工程,这是我国建国以来由国家立项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的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重点建设工程,十年共完成投资368亿元。“211工程”和以后的"985工程”显著提升了我国高等教育的整体水平,使若干所大学与世界一流大学的差距明显缩小,使一批大学正在向高水平的大学迈进,一部分学科已经接近和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加快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大改革,大发展,必然带来了大提高,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了大提高的阶段。国家非常明确提出高等教育今后的任务就是提高质量。大提高不是小提高,大提高要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要提高高等教育的办学水平,在大提高的过程中,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高教论坛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发出了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强音,这是我国高等教育站在历史的新的起点上的一个新的动员令。用强字凝聚我国高等教育的力量,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历史将为今天又写下浓重的一笔。 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是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我们国家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进入创新型国家的行列,为此又提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关键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因为高等教育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体现。 建设高等教育强国需要我们付出并且要持续付出艰巨的努力。高等教育强国跟世界一流大学一样没有具体的指标,也没有一个机构来评定,而是一个国人乃至世界认同的一个目标,他必须为自己国家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为国民所认同,他必须有在国际上可以比拟的所认可的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所培养的人才中有部分是在国际的科学,管理舞台上有竞争力的,很为活跃的人才,必须有若干所世界一流的大学,以及一批高水平的大学,有一批学科是世界先进的或者一流的,其中有一批学者是世界一流的或者说是优秀的,要是一个开放的高等教育体系,要有国际吸引力,吸引国外学者、留学生来华工作、学习、交流。高等教育强国要求各级各类教育都要做强,各类学校中都有一批强校,高等教育强国要求我们有比较先进的管理和管理制度,高等教育强国要有先进的教育科学研究,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没有先进的、现代化的高等教育思想和理念,不能算是也不可能建成高等教育强国。 二、把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作强 把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做强,是我们教育界教育研究界的重要而艰巨的任务。没有现代化先进的教育思想观念,不能算是高等教育强国。同时也不可能建成高等教育强国。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水平,在一定意义上是反映了一个国家高等教育建设的水平。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建设与提高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重要内容。它是一个国家高等教育水平的反映。很高兴地看到,不少大学校长都把加强教育科学研究,产生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模式作为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特征。 我国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起步较晚,基础薄弱,加上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是在高度计划经济体制下运行,没有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机制,所以教育科学研究缺乏土壤。改革开放以后逐步得到重视,在战线各方面的努力下也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与其他学科相比,还是一个弱势群体,更适应不了建设高等强国的需要。首先,要站在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高度上来认识或重新认识把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做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是到了加快提高我国教育科学研究水平的时候了。大学,特别一些有影响的大学,要把它当成重点学科来建设。各教育科研机构要选拔培养或引进有水平的学科带头人;要加大投入;要下达任务;经过长期不断的努力,成为一个强势学科。著名的大学也包括各级各类大学要在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教育理论上出成果,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思想体系、科学体系。 要加强高等教育学相关博士点、硕士点的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研究人员、博士生、硕士生。由于长期重理轻文,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相脱离,所以很多高校并不重视高等教育相关学位点的建设,更不注意相关队伍的建设,我们曾经多次呼吁过,不重视教育科学研究的校长是不成熟的校长,没有先进的思想教育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高等教育。 要强调联系实际注重应用,现在有广泛调查研究、深入分析、有份量的文章和研究成果,实在不多。我们教育在飞速发展深入改革,矛盾也很多,热点也很多,误解也不少,甚至责难也很多,很需要我们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专家加强研究回答现实中的问题,推动高等教育的发展。我们有的博士论文从国外别的一些学科抄来某个原理或论点,自己还没有弄懂就不断发挥,创造了许多名词,使人看起来哭笑不得,甚至与他的论文题目有关的,国内教育改革发展中实践过的东西,一概不知。应该说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实践是非常丰富的,问题也很多,社会的看法也很多,所以能研究的题目、研究的内容实在太多,什么叫水平,能解决问题,有思想、有高度应该就有水平。 造就一批教育家,一大批教育专家,这是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温家宝总理也曾多次提到过。我们高等教育战线确实有一大批大学的领导学者在实践上做出了出色成绩,为大家所公认。在理论上、教育思想上也很有造诣。多年来,我们也有一批教育科学研究人员在研究和教育实践上取得了突出成绩,甚至在某些领域成了科学研究的领军人物。应该树立和宣传我们自己的教育家,教育专家。我们要把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做强就必须造就和树立一批教育家、教育专家,我希望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会、群众团体来共同关心我们当代教育家、教育专家的成长,为他们的成长创造条件,提供沃土。 高教信息参考2008年4月15日 中国高校独立学院管理办法4月7日实施 教育部颁布的《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以下简称26号令)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独立学院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这一规定意味着从今年考入独立学院的2删级新生开始,他们的学位证也将和毕业证一样,由独立学院具印、自行颁发。26号令较2003年教育部针对独立学院颁发的《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业内称之为8号文)更加详细、具体。尤为重要的是,26号令传达出4点核心内容:其一,明确了独立学院的法律地位;其二,明确了独立学院的法律适用范围;其三,落实了独立学院的法人财产权;其四,自此,独立学院将独立授予学士学位。4年后独立学院首颁学位证。独立学院取名不得打擦边球。26号令还对独立学院的举办者资质、学校管理等多项内容作出规定。首先,对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普通高校和社会组织、个人应当具备办学条件、法人地位、资产总额等各类条件定下硬框框。比如,“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社会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500旧万元,总资产不少于3亿元,净资产不少于1.2亿元.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个人,总资产不低于3元”。26号令规定,独立学院举办者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挪用办学资金造成独立学院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除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须提供在校学生的后续教育经费。独立学院终止时仍未毕业的在校学生由参与举办的普通高校托管。 26号令还规定,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一般只可以参与举办1所独立学院。独立学院的名称前冠以参与举办的高校的名称,不得使用高校内设院系和学科的名称。 高教信息参考2008年4月15日 重庆市启动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314”总体部署,为更好服务统筹城乡发展,适应重庆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和《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教育发展重点专项规划》要求,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日前,该计划已经开始正式实施。 按照计划,到2010年,重庆市拟建设5-7所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使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在办学理念、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辐射能力等方面有较大提升,特别是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设专兼结合专业教学团队、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和创建办学特色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通过实施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重点建成30个左右办学条件好、产学结合紧密、人才培养质量高、与重庆地方经济紧密结合的特色专业群;培养和引进“双师”素质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聘请行业企业技术骨干与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建成100门左右优质核心课程,100种特色教材和教学课件,带动区域和行业内相关专业主干课程水平的提高,教学质量明显提升,进而发挥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示范作用,带动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深化改革,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更好地为重庆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重庆市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从2008年开始实施,2008年启动第一批2所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2009年启动第二批2-3所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2010年启动第三批1-2所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整个计划按年度分批推进,稳步发展。市财政对立项建设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每所学校安排专项经费1000万元,分三年到位。第一年到位50%,第二年到位40%,第三年根据检查建设情况和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再安排10%。院校主管部门或举办方给予示范院校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配套资金须与市财政示范高职项目经费同步到位。鼓励立项建设的示范高职院校自筹经费用于项目建设。所有经费均用于示范高职项目建设,不得挪作他用。市教委、市财政局对建设项目逐年考核、第三年验收,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院校,终止项目建设,停拨并追回已拨资金。 实施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是重庆市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近几年来,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得到了较快发展,培养了大批各行业、企业基层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促进重庆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服务重庆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重庆高等职业教育基础比较薄弱,办学时间不长,高等职业院校在办学条件、“双师”素质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办学机制改革等方面,与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求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高水平高等职业教育的迫切需求还不相适应。因此,实施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社会、服务城乡统筹的能力,就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目前,重庆市已经启动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申报评审工作。按照计划,申报评审包括申报、资格审查、评审、公示和公布结果五个环节。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表示,将严格对申报院校进行评审, 确保示范院校的示范带头的作用以及项目计划的顺利实施。 重庆工职院校企合作处供稿 我市将建5-7所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 报讯(记者 高敏) 以后,我市的高职也有示范性的高职院校了!市教委近日透露, 目前,我市启动今年的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申报工作,到2010 年,将建设5~7所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同时,这些学校还将获得财政1000万元的建设补助。市教委相关人士介绍,为了让学生获得更实用的技术,学到更实在的知识,根据要求,示范性的高职院校还应该聘请行业企业技术骨干与能工巧匠任兼职教师. 2008年04月28日重庆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