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院示范建设和改革发展成果的宣传报道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新闻报道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强宣传队伍建设,提高宣传报道意识,增强宣传报道能力,经学院研究决定,请各处级部门、直属科级部门推荐1名兼职宣传员,推荐条件如下:
1.政治思想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宣传意识和一定的写作能力。
请各部门于2008年4月25日前将兼职宣传员名单报宣传部,并填写《兼职宣传员登记表》。
附件:《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兼职宣传员登记表》
学院党委宣传部
200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