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教高〔2008〕22号
有关高等学校: 2008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选拔考试已顺利结束。经研究,现将200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选拔考试成绩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予以公布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专业类别选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专业类别 |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 | 备注 | 英语类 | 171 | 各单科成绩应在30分及以上 | 计算机类 | 150 | 艺体类 | 128 | 文科类 | 160 | 理科类 | 155 |
二、录取相关说明 (一)英语类专业是指考生就读高职高专专业中含有英语字样的专业。 (二)计算机类专业是指考生就读高职高专专业中含有计算机、软件、硬件、网络和程序等字样的专业。 (三)艺体类专业是指考生就读高职高专专业在普通高校招生时按艺体专业招生的专业。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在全市统考成绩总分中加分: 1.烈士子女,可在全市统考成绩总分中加10分 (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港、澳、台籍学生,可在全市统考成绩总分中加5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港、澳、台办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本校正式教职工子女(其中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正式聘用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教职工子女),可在全市统考成绩总分中加5分(由学校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成绩领取和查分 学校即日可在考办领取考生成绩通知单,联系人:张玉良,联系电话:67908886。请将考试成绩尽快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请在2008年4月18日前向所在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请各校负责“专升本”工作的部门在2008年4月22日到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原电职院)培训中心集中办理本校考生申请查分的有关手续(联系人:张玉良,不受理个人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我委将在2008年4月30日前向有关高校反馈查分结果。 四、其他 有关“专升本”录取工作的其他事宜另文通知。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