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2008年节假日安排,我院2008年“清明节”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请各院系部及时通知到所属班级和任课教师。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0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