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要求 1、职业道德 1)敬业爱岗,忠于职守,严于律已; 2)努力钻研业务,刻苦学习,勤于思考,善于观察; 3)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 4)遵守操作规程,坚持安全、文明生产; 5)着装整洁,爱护设备,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有序。 2、相关知识与技能 1)数控机床及工作原理; 2)数控加工工艺(加工工艺规范、夹具应用、工件装夹、刀具及切削参数选择与应用); 3)编程技术(程序格式、常用指令、子程序、固定循环、变量编程); 4)CAD/CAM软件使用方法(零件的几何建模、刀具轨迹的生成、后置处理及代码生成、程序优化等); 5)机床操作与维护、零件加工和测量; 二、竞赛内容 参赛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部件和零件图纸要求,以现场操作的方式,完成数控产品的数学建模、工艺设计、加工程序编制(手工编程或自动编程)、零件加工和装配。 三、竞赛方式 竞赛采用团队比赛形式,每个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男女不限,每个学校最多组2个参赛队。 1、零件工艺设计。根据比赛任务要求,利用现场条件完成部件和零件的工艺方案,提交相应工艺文件。该产品由3个零件组成。(在该产品中,1个零件为铣削件, 1个零件为车、1个为车铣复合件) 2、零件加工。利用现场提供的软硬件条件,完成所有零件的加工。涉及生产计划组织、工艺文件编制、数控车削工艺、数控铣削工艺、加工程序编制、加工质量、生产成本、生产效率、安全意识、操作规范、职业素养等。 3、部件装配。在零件加工完成后,根据部件装配图进行装配。 四、竞赛规则 1.CAM软件由组委会提供正版软件,参赛队不得使用自带软件;现场提供数控机床、机床操作说明书和编程说明书、刀具、夹具、量具、工具等,各参赛队可以根据竞赛需要选择使用。 2.参赛队按照参赛时段进入比赛场地,自行决定选手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利用现场提供的所有条件,用尽量短的时间完成竞赛任务。 3.比赛分4批次在2天内依次进行:参赛队的入场顺序和同一批次的竞赛题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4.参赛队在领取比赛任务后(赛题),进行工作分工并制订工作方案;比赛前15分钟进入比赛工位,确认现场条件无误;比赛时间到方可开始操作。 5.比赛时间为5小时,连续进行,包括工艺设计、零件加工、部件装配和清洁整理时间;竞赛过程中,食品和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选手休息、饮食或如厕时间都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6.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比赛;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暂停比赛计时或调整至最后一批次参加比赛)。 7.参赛队若提前结束比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队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8.参赛队需按照竞赛要求提交比赛结果,裁判员在规定位置做标记,并与参赛队一起签字确认。 9.比赛结束,参赛队需清理现场,并将现场设备、设施恢复到初始状态,经裁判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 五、竞赛场地及设施 1、竞赛场地 (1).每个竞赛工位标明编号。 (2).每个竞赛工位配有工作台供选手书写、摆放工、量、刃具。 (3).每个竞赛工位配有相应数量的清洁工具。 2、竞赛设施 (1)CAD/CAM软件 UG NX 4.0、Cimatron7.1。 (2)数控机床(具体参数进一步通知) 经济型数控车床:配备华中世纪星HNC-21T数控系统。 三轴立式数控铣床:配备华中世纪星HNC-21M数控系统。 (3)计算机 每台数控铣床旁配置一台符合CAD/CAM软件运行要求的微机,并与机床实现数据通讯连接。 (4)刀具、夹具、量具及工具 每个比赛工位的数控车床、数控铣刀具、常用夹具、量具及工具配备一套。 六、评分方法 参赛队提交的比赛结果,即所设计的零件加工工艺、所加工出的零件、装配后的部件,经裁判员确认后交检测组检测,根据检测评分标准(包括工艺设计质量、加工质量和成本控制)评分;现场裁判员在比赛过程中对参赛队的文明生产情况进行观察和评价,在参赛队结束比赛时完成评分。 1.零件加工工艺设计质量评价包括工艺路线、工序安排、加工工艺性、成本经济性等方面。 2.零件加工质量包括尺寸精度、形状精度、位置精度、表面质量、装配精度、加工时间、加工成本等方面。 3.文明生产评价包括工作态度、安全意识、职业规范、环境保护等方面。 4.比赛总成绩满分100分,工艺设计部分占25%,零件加工部分占70%,文明生产部分占5%。 5.竞赛名次按照得分高低排序。当总分相同时,再按照质量→效率→成本得分排序。 质量:装配质量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再比较零件加工质量,零件加工质量成绩高者名次在前; 效率:装配部件的数量多或完成时间少者名次在前; 成本:刀具、材料消耗少者名次在前。 七、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软件、刀具、夹具、量具、工具和材料备件,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参赛队申诉均须由领队按照规定时限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通知参赛队领队或当事人。 (二)仲裁 1、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重庆市第一届高等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 竞赛组委会 2008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