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系各班级: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财政和学院对08年在籍学生临时补贴的通知精神,确保发放工作公平公正,现将有关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类别、标准和时间: (一)对象:我系在籍一、二、三年级学生; (二)类别:普通类和困难类; (三)补助标准和时间: 普通类: 补助标准:补助20元/人.月; 补助时间:2008年3月至6月,共计4个月; 困难类:补助标准:在享受普通类补贴基础上,额外增加生活补贴20元/人.月, 补助时间:2008年3月至7月,共计5个月; 二、发放办法: (一)审批程序和时间: 1、审批程序: (1)普通类:系部提供班级学生名单,经班主任审核确定后,由系部上交学生处; (2)困难类:学生本人申请――班支委推荐――班主任审核――公示――上报学生处――系部发放; 2、完成时间: (1)一、二年级享受普通类补助生名单,各班主任在2008年3月13日下午5点以前交系部程伟老师; (2)一、二、三年级享受困难类补助学生名单,各班主任在2008年3月17日9点以前交系部程伟老师,上午10点钟系部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二)、审批办法和要求: 1、审批办法: (1)、在07年已确认生活困难学生名单的基础上进行审核和调整,全系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学生比例为30%。各班级推荐名额原则上为班级总人数的30%。 (2)、增加因家庭变故导致生活困难学生经公示合格后可获补助资格; (3)、取消因家庭经济好转后脱困的现有生活困难学生资格; (4)、取消毕业生因顶岗工资收入较高而经济好转的现有生活困难学生资格; 2、审批要求: (1)、在校一、二年级困难补助工作,各班主任要确保学生的知情权,应让班级每一位同学都知道,并在班支委推荐的基础上,经班主任审核批准后交系部进行公示。 (2)、毕业班困难补助工作,班主任可采取电话、QQ群等方式与本班学生联系,确保学生的知情权。班主任必须与每一位同学联系,并在班支委推荐基础上经班主任审核批准后交系部公示生进行。 工 商 贸 易 系 二OO八年三月十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