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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二届公益广告大赛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渝文明办[2008]1号

 

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二届公益广告大赛的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工商(分)局,相关大专院校党委宣传部,重庆报业集团、重庆广电集团(总台):

公益广告是城市的形象,是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反映了一个城市创意产业的水平,体现着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培育文明新风,提升市民素质,改善城市形象,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推进创意产业的发展,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工商局决定,以迎接奥运会、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为契机,举办重庆市第二届公益广告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公益广告作品要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形象生动地宣传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激发广大市民守秩序、讲卫生、护环境、爱科学、懂礼仪、重信用、献爱心,为推进千万市民文明行动、创建文明城区和全面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二、组织机构

    设立重庆市第二届公益广告征集比赛组委会,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明办、市工商局共同参加。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协调处)。

    1.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承办单位: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

    3.支持单位:重庆日报、重庆晚报、重庆晨报、重庆商报、重庆时报。

    4.组委会: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工商局、市广播电视集团(总台)相关领导组成。

    5.评委会:聘请国内广告美术界知名专家担任。

三、奖项设立

    为鼓励各地推出优秀作品,组委会设立创意大奖1名    (奖金1 O万元)、金奖2名(每名奖金5万元)、银奖4名 (每名奖金1万元)、铜奖10名(每名奖金2千元)、入围奖20名(每名奖金5百元)。同时,设立组织奖5名(每名奖金2千元),奖励组织工作出色的区县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有关组织单位。

    四、参赛对象

    以个人和团体名义参赛均可。

    五、征稿时间

    2008年2月25日起―2008年6月30日止

    六、参赛要求

    1.参评登记表:每幅参赛作品须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并随参赛作品同时报送。

    2.影视广告以BETAMSPPAL625录象带报送,应有1分钟的颜色条和30秒倒数显示,每条广告留出10秒间隔。录象带须注明标签,并用盒子装好。

    3.广播广告应录制在磁带上,每条广告留出10秒间隔。每条广告附广告词文字稿两份(A4纸打印稿)。磁带须用标签注明,并用盒子装好。

4. 影视、广播广告长度规格为15秒、20秒、30秒、45秒、1分。

    5.平面广告应交送用150克轻黑硬卡裱起的作品1份,广告作品规格为50 X 40厘米,轻度卡纸规格为60×50厘米,后面贴上参评作品登记表。

    6.所有报送的参赛作品须附上成品电子文档(刻录光盘)。

    7.报名方式等其他事项请登录视界网(www.cbg.cn)见征稿启事。

    七、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大赛各项活动的承办工作,大赛采取党政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进行,由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具体承办,所需经费除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补助部分外,通过大赛冠名等招商筹集。重庆广电集团(总台)、重庆日报、重庆晚报、重庆晨报、重庆商报、重庆时报提供必要的媒体支持等。

    2.协调做好大赛的相关组织动员。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工商(分)局要组织区域内新闻媒体、广告公司和市民群众广泛参与大赛活动。相关大专院校党委宣传部要组织本校广告美术专业院系在校师生积极参加大赛活动。

3.严格把好作品质量关。参赛作品应是主题鲜明,创意独特,构思精巧,冲击力强,表现新颖,具有思想性、时代性、艺术性、创意性的原创作品。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须未参加过任何比赛或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过的作品;须符合大赛组委会要求。因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由参赛者承担法律后果,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4.获奖作品纳入我市公益广告作品库。作品著作权人或取得著作权人应授权将作品提供给“重庆市公益广告作品库’’并作为公益广告在电视、报纸、广播、户外媒体、网络中发布。部分获奖作品推荐参加全国思想道德公广告大赛。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

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8年1月9日

 

主题词: 精神文明建设  公益广告大赛Δ  通知

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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