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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非在编人员需求计划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了落实《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非在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渝工业职院人[2008]3号文件精神,请需使用非在编人员的部门于2008年2月29日前,将部门本学期需求的非在编人员(非在编各类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兼职教师、返聘教师等)计划按文件要求审批后报学院人事处。逾期未报,非在编人员的费用支出由部门自理。《聘用非在编人员需求计划表》可在学院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人事处
200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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