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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院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配合做好2008年国家和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保证我院教师有更多时间进行国家和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的准备工作,学院决定开展2008年院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重点
      凡我院从事各层次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干部所取得的教学成果均属此次评审范围。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中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将重点考虑;在教学第一线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所取得的成果将优先考虑。
二、标准和条件
       获得院级奖励的教学成果,必须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基本建设、教学管理、教学方法等某一方面有所创新、有所突破、成绩显著,在一定范围内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对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大意义;在专业、课程、师资队伍、实践实习基地、教材等教学基本建设,促进产学相结合与各种合作办学方面的成果;推动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创新、开展评估、建立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对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有明显效果的成果。
       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教学成果指: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在转变教育思想,优化培养方案,改革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综合提高,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获得以上奖励的个人或集体的主要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风,忠诚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2.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
       3.能认真完成学院分配的各项教学任务。
三、奖励办法及名额
       我院拟评选院级优秀教学成果10个,设一、二、三等奖,其中获得院级一等奖的项目将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一等奖2个
       二等奖3个
       三等奖5个
       获得院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由学院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奖励办法参照《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奖励办法》执行。
四、申报和评审
       申报院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应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上报的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
      2.提交反映成果的有关论文或科学总结及与成果研究有关的佐证材料(复印件汇编,重要支撑原件1-5份)。
      3.所上报材料均应放入文件袋中,并标明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课题级别(国家级、市级、院级)、所在院(系、部)及联系方式,申报表单独装袋。
五、几点说明
     1.材料要真实准确,没有错误,严禁弄虚作假。
     2.申报表中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人员姓名、排序和结题验收书要相符,课题组人员不能超过5人(含课题负责人)。
     3.推荐申报市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材料与要求另行通知。
六、组织领导
       对优秀教学成果进行评审奖励是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和管理,尊重教师劳动,稳定教学队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引导性措施,也是一项学术性、政策性很强,严肃而又复杂的工作。各有关单位领导应给予充分重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七、时间安排
      1.请各有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于3月20日前统一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逾期不予受理。
      2.院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完毕后,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同时受理举报申诉。如发现并经核实确系弄虚作假者,学院将取消其评奖与推荐资格。
 
 
 
 
 
 
  教务处
2008年2月22日
 
相关链接
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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