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2008年节假日安排,我院2008年“元旦节”2007年12月30日至2008年1月1日放假,共3天。12月29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2月31日(星期一),12月29日(星期六)上课。行课时间调整如下: 1、2007年12月29日(星期六)行2007年12月31日(星期一)的课。 2、若第18周为实训周或课程设计的班级,2007年12月31日(星期一)的实习或课程设计调整到2007年12月29日(星期六)。 二、放假前,各班必须集中对学生进行安全和法纪教育,凡离校两天以上(含两天)的学生必须向班主任报告并作好登记,各班要认真组织做好室内外清洁大扫除,并关好教室、寝室门窗,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三、所有学生在假期中都要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规定、法规,同时应注意交通安全,遵守社会公德,做守法、文明、礼貌、诚信的公民。 祝全院同学“元旦节”快乐! 学生处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