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接学院资助中心通知,本学年助学贷款工作采取先签署贷款合同,后上交申办材料的方式进行。现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布置如下:
一、主要是考虑到我校学生开办证明需花费时间,申办材料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定于11月22日13:00于学术报告厅签署合同,学生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原件,黑色签字笔一支。
三、学生签署合同后需加紧办理申办材料,本学年申办材料如下: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A4纸粘贴)
2、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复印)
3、父亲母亲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复印)
4、班主任及学生干部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复印)
5、《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6、《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06-200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办表》
7、《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8、《重庆市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
工商贸易系
200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