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接银行工作安排,本学年助学贷款工作采取先签署贷款合同,后上交申办材料的方式进行。现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布置如下: 一、主要是考虑到我校学生开办证明需花费时间,申办材料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定于11月22日13:00于学术报告厅签署合同,学生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原件,黑色签字笔一支; 请各院系于11月20日17:00前将本院系2007-2008学年助学贷款申办汇总表报学生资助中心。 2007-2008学年XX院系国家助学贷款申办学生汇总表 三、请各院系于11月22日签署合同前将本院系2007-2008学年申办助学贷款学生的身份证汇总表(电子与纸质文档)及开卡费用(5元/每人)至农行袁家岗支行办理开卡手续。 2007-2008学年重庆工职院xx院系农行开卡学生汇总表 四、学生签署合同后需加紧办理申办材料,本学年申办材料如下: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A4纸粘贴) 2. 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复印) 3. 父亲母亲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复印) 4. 老师及学生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复印) 5.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6.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06-200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办表》 7.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8. 《重庆市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 学生资助中心 2007/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