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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6--2007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正面的激励导向作用,引导各院系进一步深入开展好学生“争先创优”活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和完善育人机制,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2006--2007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类别及名称

(一)三好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

(三)先进班级

(四)星级文明寝室

(五)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六)科技创新先进个人

(七)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八)文艺活动先进个人

(九)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十)自立自强先进个人

二、评选表彰的资格和条件

(一)评选资格

1、表彰的学生个人为取得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

2、班集体为学校正式建制的教学班;

3、学生寝室为学校正式建制的学生寝室;

42007级新生个人(班级、寝室)不参与任何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参照《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和《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先进集体评选办法》。(见二○○六年八月版《学生管理制度汇编》或在学生处网页“组织制度”查询)

2、同一学生,可兼报多类院级先进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先进个人、集体推荐名单由各院系组织初审后报学生处;

2、学生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

3、各院系推荐的先进个人、集体名单于2007109前报送学生处,逾期不报按自动弃权处理;

4、表彰时间另行通知。

四、表彰奖励办法:

表彰奖励办法参照《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奖励办法》。(见二○○六年八月版《学生管理制度汇编》或在学生处网页“组织制度”栏查询)

五、要求:

(一)各院系应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宁缺毋滥,坚决杜绝评选表彰和推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二)推荐为先进的,应按规定认真填写推荐审批表。推荐审批表由院系统一组织填写,一式二份,打印上报,同时上报电子文档。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应以组织名义填写,推荐审批表中的相应栏目内填写明确意见,并由院系负责人签名,加盖院系公章。院系应对审批表中的填写内容真实性负责。

(三)推荐为先进的,应撰写8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材料,直接打印在推荐审批表中,不附加另页。相应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等由院系审核,并由院系建档保存。

(四)各院系应按要求在上报院级先进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相应的工作总结和统计材料。

七、联系人及电话:

学生处:陈光洪 赵柏森 谭力

  箱:gzyxsc@163.com

  话:68823535

八、各院系名额分配表

   

机械学院

计科系

汽车系

自动化系

工贸系

成教院

优秀学生干部

20

7

11

9

11

9

先进班级

4

2

1

1

1

1

三好学生

按二○○六年八月版《学生管理制度汇编》评选条件申报

星级文明寝室

按二○○六年八月版《学生管理制度汇编》评选条件申报

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按二○○六年八月版《学生管理制度汇编》评选条件申报

文艺活动先进个人

按二○○六年八月版《学生管理制度汇编》评选条件申报

科技创新先进个人

按二○○六年八月版《学生管理制度汇编》评选条件申报

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按二○○六年八月版《学生管理制度汇编》评选条件申报

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按二○○六年八月版《学生管理制度汇编》评选条件申报

自立自强先进个人

按二○○六年八月版《学生管理制度汇编》评选条件申报

 

注:院级学生干部由学生处推荐;护校队、楼长分别由保卫处、宿管科推荐。推荐审批表在学校主页学生管理下载专区立下载。

 

 

 

                                                  学生处

            二○○七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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