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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教委、新华社重庆分社下发的《重庆市高校2008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和《重庆市2008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电子摄像时间安排表》,为确保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工作安排如下,请各院系认真组织实施。

一、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地点、费用、顺序

1、我院2008届毕业生电子摄像时间:2007年10月23日、24日。

2、地点:团委“康桥”心理咨询室(学生处宿管科办公室旁)

3、图像信息采集费:每人15元(收费按《重庆市高校2008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方案》执行)。

4、院系拍摄顺序:

10月23日(星期二)  969人

08:30―17:00  机械工程学院(969人)

10月24日(星期三)  846人

08:30―10:30  计科系 (216人)

10:15―12:00  自动化 (201人)

14:00―15:30  汽车系 (217人)

15:15―16:30  工贸系 (212人)

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组织、重要性

1、各院系分别设定一名老师作为本次电子摄像工作的联系人,负责做好本系毕业班级组织工作,配合好教务处与新华社人员在现场对学生资料核对等工作,并随时与教务处保持联系畅通。

2、各班级确定两名班干部为班级联系人,主要是在本系老师的带领下,做好本班学生人员及现场秩序维持,完成拍摄序号录入核对工作。

3、各院系应根据拍摄时间的安排,以“班级”为最小单位将学生严密地组织起来参加拍摄,并提前做好课程的调整,不能影响电子摄像工作的正常进行。

4、各院系、班主任在接到此通知后,应及时告之所有毕业班级学生,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电子摄像,尤其是参加校外实习的学生。

5、毕业生因本人原因未参加电子摄像,无图像信息的,学院将无法为其办理毕业证书,其毕业信息在教育部网上将无法查询,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行负责。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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