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政府“国庆节”放假规定,2007年“国庆节”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 上班,10月8日(星期一)起上班。
“国庆”放假的行课时间调整如下:
1、9月29日(星期六)行单周星期四的课。
9月30日(星期日)行单周星期五的课。
2、若第4周为实训周或课程设计的班级,实习时间延长到9月30日止。
3、若第4周为校外实习的班级,9月29日改上单周星期四的课,9月30日改上单周星期五的课。
4、新生班级行课开始时间为10月8日,请各院系于放假前做好新生行课准备。
请各院系部及时通知到所属班级和任课教师。
各单位节前做好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检查,安排好学生宿舍、后勤和保卫值班,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全院师生员工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
院办公室
200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