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2006--2007学年下学期补考的通知2007-09-30
关于南京大学网络学院重庆学习中心秋季学生缴费工作的通知2007-09-06
关于举行2004级毕业补考的通知2007-06-22
关于举行2003级结业学生考试的通知200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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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等教育函授辅导站招生管理规范

 

为了顺利开展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的招生工作,规范和加强招生工作各个环节的管理,树立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国示范高职建设单位的品牌和形象,特制定本招生规范。

一、招生政策要求

各成人函授辅导站应认真学习国家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及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文件政策精神,明确招生范围,禁止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跨省、市招生,禁止在函授辅导站以外私自设立函授站点进行招生。各函授辅导站不得以成人高等教育的名义招收各层次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学生。

二、招生计划要求

各函授辅导站应认真、准确填写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招生计划申报表,于每年3月上旬将当年招生计划上报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进行申报,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对所属各函授辅导站招生计划全面平衡后,向重庆市教委报批备案,重庆市教委下达各函授站招生计划后,统一规定时间开始招生宣传和生源的组织。

三、招生宣传管理要求

(一)统一使用下列招生宣传资料:

1.招生简章

2.招生专刊

3.考生报名表

(二)统一来自下列途径的宣传口径:

1.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站继续教育学院网页上发布的信息。

2.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3.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正式下发提供的相关招生文件。

四、招生广告宣传规范要求

(一)各函授辅导站制定详细的当年招生宣传计划,在继续教育学院通告招生计划后,两周内将宣传计划上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查备案,并由继续教育学院监督其实施情况。

(二)任何有关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的招生纸介宣传资料,必须经过继续教育学院的批准、备案后,按照继续教育学院的要求印刷制作。

(三)各函授辅导站自行设计的招生广告及宣传材料,如需在各类媒体投放,必须事先向继续教育学院上报,经审批后方可执行,并必须向继续教育学院提供宣传样稿及报样,由继续教育学院整理归档。

(四)统一使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标准校徽、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函授辅导站名称等。

五、日常招生工作管理规范要求

根据继续教育学院在招生的工作要求,配合做好招生工作数据统计,并汇总按时上报继续教育学院。

六、报名表的管理

各函授辅导站招生工作人员必须督促考生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工作人员现场要求学生校对确认无误后签字,并按要求将报名表报继续教育学院留存。      

七、录取管理要求

(一)为使各函授辅导站的招生工作正常进行,报名信息的采集应准确、完整。

(二)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由继续教育学院完成新生录取工作并发放录取名单及录取通知书到各函授辅导站。

(三)各函授辅导站负责将录取通知书发放到学生手里,指导、督促新生报到、注册、交纳学年学费,并完成学生证的发放工作。

八、收费管理要求

各函授辅导站必须按照继续教育学院提供的重庆市物价局文件,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收费项目和经额标准之规定,收取学生学习费用。不得巧立名目,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九、招生总结

每年招生结束后,各函授辅导站应对当年招生工作予以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上报继续教育学院,以保证招生工作能持续、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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