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学生证的办理 办理时间:每年4月(07级以前除外) 办理程序:函授站到继续教育学院领取空白学生证和“学生证办 理登记表”后,由各站负责学生证和“学生证办理登记表”填写工作。学生证填好后,上交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到工职院办盖学院钢印后发放到各站继而发到各班;“学生证办理登记表”原件留各站备查,复印件报继续教育学院备案。 学生证编号应与学号一致,编号有继续教育学院统一规定。 学生凭学生证享受半票优惠盖章,由各系相关人员收集后到院办 盖章。 其它规定参见《学生管理制度汇编》。 (二)学生证遗失补办 办理部门:各站 办理时间:每月第一周周一至周三全天。 办理程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证明意见,交各函授站相关人员办理。 办理方法:学生交专业系书面申请1份和本人免冠近照1张(黑 白、彩照均可),站相关人员在“学生证补办登记表”上填写相关内容后给学生办理学生证。学生交10元补办费,然后继续教育学院凭收据(专业系到财务处领取)到院办盖章。 学生证登报申明工作:函授站相关人员在接到学生本人书面申后, 要向学生解释:学生证是学生的有效证件之一,若有遗失,应登报申明作废,函授站相关人员可到院办开一张学生证遗失证明(注明学生姓名、班级、学生证号)给学生,学生自己到报社广告部办理登报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