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命题原则 第一条 命题应符合成人高等教育规律,注意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条 命题要依据考试大纲及教材的内容,难易适度,不出偏题、怪题。 第三条 命题内容要体现科学性、先进性、普遍性。 第四条 各门课程试卷命题水平要基本符合成人高等教育及业余或函授相同层次、相同专业、相同课程的水平。 二、题型 第五条 各学科试卷所采用题型应根据专业特点和考核目的、要求确定。试题类型一般应在单选题、简答题、论述题、计算题、案例分析题等题型中组合,命题所选具体题型可根据专业特点按适当比例分别选择。 三、题目内容要求 第六条 试题内容要求科学、严谨,杜绝概念性错误。 第七条 试题的知识覆盖面占教学内容的85%,出题类型力求多样化,综合考核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掌握知识的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