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2008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办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事关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大局,事关学校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教育部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7-2008学年高校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通知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请各院系至学生处网页--学生资助栏目--国家助学贷款栏目查看相关信息: 一、2007-2008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办工作: 2007-2008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经启动,程序如下: 1.凡需申办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按照附件一:《申办国家助学贷款所需贫困证明材料说明》 ,到当地民政部门开具贫困证明,准备相关材料; 2.各院系按照附件一:《申办国家助学贷款所需贫困证明材料说明》要求,严格审核申报学生证明材料; 3.申报学生必须备齐贫困证明材料后,各院系方可发放 注:以下所有表格学生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否则银行视为废表 附件二:《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资料清单》, 注:学生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手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A4纸粘贴) 附件三:《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申办表》 附件四:《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 注:贷款年限为:在校年限+工作年限=总年限≤8年 贷款金额为在校期间总金额:必须为每学年整数(例如:18000=6000×3年) 附件五:《重庆市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 并严格审查学生在校表现及成绩状况,并填写 附件八:《2007-2008学年XX院系申办学生总表》于2007年10月16日以前交院国家助学贷款资助中心。 注:各院系需同时上交以上各表的书面表格及 附件九:电子文档(按学生归类)。(在学生处下载专区下载) 4. 院国家助学贷款资助中心于2007年10月16日审核后,报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分行袁家岗支行审核。 5. 申报材料经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分行袁家岗支行审核合格后,银行将于2007年10月下旬与通过审核的学生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书,发放贷款。 二、国家助学贷款经济情况调查工作 按银行要求,从今年开始对已取得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经济情况调查,请各系部于2007年12月25日将已填写完成的附件六:《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经济情况调查表》交院国家助学贷款资助中心。 注:各院系需同时上交上表的书面表格及附件九:电子文档(按学生归类)。 三、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统计 为准确了解贷款学生信息,预防毕业生离校后信息无法采集的情况,现请各院系统计本院系已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信息并填写附件七:《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采集表》,于2007年12月25日前报院国家助学贷款资助中心. 注:各院系需同时上交上表的书面表格及附件九:电子文档(按学生归类)。 注:若银行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时间安排发生变化,院国家助学贷款资助中心将及时通知各院系。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7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