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 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已通过教育部、财政部审核并批复,为切实做好示范院校的建设工作,落实课程建设任务,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高[2006]1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7]25号)精神,根据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简称国家示范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现就2007年度院级精品课程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07年度院级精品课程申报,一是为2008年申报国家、市级精品课程作准备,二是落实国家示范建设方案中优质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任务,确保学院国家示范建设任务书顺利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的验收。 1、列入国家示范建设方案的重点建设专业,申报院级精品课程必须结合建设方案中优质核心课程的建设任务。其它专业视各教学系部)的师资及课程教革情况来申报。 2、院级精品课程申报侧重专业领域课程,同时兼顾职业化特色鲜明的基础理论课程。基础课要针对高职高专特点,注重与后期专业课内容衔接,适应高技能人才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专业课要突出职业能力培养,体现基于职业岗位分析和具体工作过程的课程设计理念,以真实工作任务或社会产品为载体组织教学内容,在真实工作情境中采用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进行实施。课程负责人要负责课程教学方案的规划落实与联络;鼓励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共同开展教学方案的规 划和设计,由来自企业、行业一线的优秀兼职教师主讲专业技能课程。 申报含有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应对实践教学全程录像并上网(包括设备环境介绍和指导教师的指导过程)。 二、申报程序 院级精品课程建设实行项目化管理,以项目方式申请,每个项目建设经费为5000元。院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联系部门为产学工作处。 院级精品课程申报流程:系(部)申报―产学处初审―学术委员会评审―院长办公会审批―产学处下达项目建设任务书。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10日。请各教学系(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院级精品课程申报表报至产学工作处。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00七年六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