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上级党团组织精神,进一步调动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巩固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成果,推动共青团各项工作的开展,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应有贡献。院团委决定在学院各级团组织和各学生社团中开展2006-2007学年度的“五. 四”推优评选及表彰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及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参照《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2006年版)先进团总支、先进团支部及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条件,优胜团支部参照“先进团支部”条件。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参照《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2006年版)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先进青年及优秀学生社团会员评选条件。 2、本年度团员民主评议必须为优秀。 3、如有个人所在寝室连续两个月被评为“不合格寝室”则取消其评选资格。 二、评选名额以及评选方式: 1、先进团支部:1个(采取支部申报,总支推荐方式。各团支部自主申报,申报内容主要包括:总支先进事迹并附上开展活动相应的文字、图片资料。) 2、优胜团支部:1个(采取支部申报,总支推荐方式。各团支部自主申报,申报内容主要包括:总支先进事迹并附上开展活动相应的文字、图片资料。) 3、优秀团干部: ①各团支部按照要求推荐一名优秀团干部; ②院团委会成员(包括现任团委会委员和代理部长)评优,按照团委会实有人数的10%推选,其中院团委会成员评优不占所在系名额。 4、优秀团员:以各支部团员人数的2%推选。 5、先进青年:以各支部青年人数的2%推选。 三、评选时间: 1、4月9日--4月18日为各支部酝酿推荐,选定上报名单并交于各团总支组织部。逾期不交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2、4月18日--4月23日各系团总支对各支部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三天,若无异议将结果报院团委。 要求各团支部按照实事求是、宁缺无滥、公正公平的原则,推选出一批综合素质过硬,具有良好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青年和社团会员,使获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能真正代表先进典型,成为全院团员青年学习的榜样。 工商贸易系团总支 2007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