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15名毕业生由于种种原因,未参加2006年12月的集中图像信息采集。重庆市教委、新华社重庆分社决定进行一次补拍(以后不再安排补拍),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补拍时间:2007年3月30日上午9:00―12:00。 2、补拍地点:渝北区新南路181号(新华社重庆分社一楼)龙湖西苑路口斜对面。 3、请各院系通知学生2007年3月29日下午4:00到办公楼一楼教务科(二)进行登记,3月30日将指派专人带队前往电子摄像拍摄地点。 附件:2007届未参加电子摄像学生名单 教 务 处 2007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