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辅导与批改作业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教学检查、督导的关键,为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 、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 、教师辅导 辅导答疑是课堂讲授的重要补充环节。目的在于帮助学生加深理解和全面掌握课堂讲授的内容,了解学生的接受情况,解答疑难问题,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和思维方法,实行因材施教的必要教学环节。任课教师必须坚持执行。 1 、辅导答疑一般以个别答疑为主,对共同性的问题可以进行集体辅导。在辅导答疑时,要重视因材施教,注意发现与培养优秀人才。辅导答疑应做好记录,作为教学检查的依据。 2 、早自习(课前20分钟)是文科辅导时间。 3 、中午、课外活动或晚自习属于各科辅导时间,辅导时间不能低于20分钟,而且应提前通知学生,原则上每周一到两次。 4 、课间10分钟是学生休息时间,为了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课间10分钟不算辅导。 5 、教师有责任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对学生的提问给予解答。 (二) 、作业和作业批改 1 、各科任课教师必须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布置作业(包括课外作业、实验(实习)报告、课程设计报告(作业)等)。 2 、各科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根据掌握、理解课程的需要,精心挑选,合理布置适当的课外作业。作业内容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的内容,又要有利于加强学生的思维训练,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 3 、各科任课教师应及时对学生完成的作业进行批改,批改作业量应不低于1/3(个别课程另有具体规定者除外)。对于学生自行增做的作业,应给予鼓励并尽可能给予批改。 4 、作业批改应做到认真、细致、及时,确保批改质量,并做好成绩记录。 5 、教师对批改作业中,学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纠正,并从教与学中找出问题的根源,不断完善,提高教学水平。 6 、作业成绩是课程考核依据之一,教师要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数量和质量)做好文字记载,应妥善保存。作业成绩所占比例由系(部)根据课程性质确定,可占课程总成绩的10%~20%左右。 二 、相关记录 (一) 、教师授课工作记录; (二) 、学院教学检查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