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部门工作性质和学院工作要求,为规范管理,照章办事,提高工作质量,确保校园治安秩序和环境的安定,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考核管理规定: 一、严格管理,对在工作中失职或不尽职人员,经查实后将视情节予以如下处罚: 1、值班人员要按规定着装,各岗位值班人员要对进出人员认真登记询问,发现问题要冷静处理,严禁采取过激的语言和行为,遇到困难问题要及时向值班保卫干事或处领导报告。违反上述规定的一次批评教育,二次扣款20元,三次或以上者扣款50元及以上。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下班不接,上班不离,违者按脱岗处理。一次扣款200元,二次扣款500元,三次移交学院人事处。 3、交接班严禁迟到或早退,30分钟内每次扣款20元;30分钟后每次扣款50元;迟到二小时按旷工处理扣款200元;一个月内迟到三次者移交学院人事处。 4、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当中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岗脱岗,有事应提前向处领导请假,违反此规定未未造成后果的一次扣款200元,二次扣款500元,三次或以上者移交学院人事处。 5、值班当中值班人员不得发现问题不制止;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事实真相、串供、欺上瞒下;不得将任务擅自交由保卫处以外人员;遇到发生紧急事件要服从调动。违反上述规定者,一次扣款200元,二次扣款500元,三次移交学院人事处。 6、值班人员在值班过程中睡觉、不认真巡查,经批评教育后屡教不改未造成后果的扣款50元。 7、驶入院内车辆乱停、乱放(含乱摆摊设点)不制止、不按规定收费或收费不出据票证,以工作之便索取他人物资的,一次扣款20元,二次扣款50元,三次或以上者扣款100元。 8、做好岗位的清洁卫生,并认真保持,违反者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扣款50元。 9、值班记录应认真,如实填写并保持清晰、完整,违反者一次批评教育,二次扣款20元,三次捐款50元。 10、发生案件后,对学校给予当班人员的处罚,处领导和当班干事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系外部人员作案(如保险柜被盗案等),将对前、后门卫进行处罚。 二、赏罚分明,对有功人员实施奖励 对及时发现并制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受学院通报表彰的,每次给予200元及以上的奖励,并将纳入年终考核。 三、随时完成处长安排的其他任务。 四、保卫人员十要十不要 1、 要热爱本职做贡献,不要贪图清闲只看钱。 2、 要遵纪守法生道德,不要违纪违法错误犯。 3、 要尽职尽责服好务,不要玩忽职守擅脱岗。 4、 要机智勇敢又灵活,不要贪生怕死不敢管。 5、 要文明执勤有礼貌,不要打人骂人耍特权。 6、 要服从领导听指挥,不要随心所欲纪律散。 7、 要廉洁奉公团结好,不要谋取私利闹意见。 8、 要着装整齐仪表正,不要胡须长发衣乱穿。 9、 要学生至上讲信誉,不要乱拿乱摸沾便宜。 10、 要为保卫员争光彩,不要损害学院的声誉。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保 卫 处 二OO六年十一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