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规范和加强党员发展工作,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吸收优秀分子入党,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学院发展新党员工作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入党积极分子: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党组织确定的培养对象。 3.2 预备党员:指经过党组织培养教育,按照党章的规定,履行了入党手续和程序,被党组织吸收进来的新党员。预备党员除无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外,其余同正式党员一样。 4 职责 4.1 党委负责党员发展工作的领导、审批预备党员及其转正手续; 4.2 党委组织处负责党员发展工作的组织管理; 4.3 党总支(支部)负责党员发展工作的具体实施。 5 工作内容和要求 5.1 党员发展工作的方针 5.1.1 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把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放在首位,严格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我院党员发展的重点放在中青年教职工和学生中的优秀分子。 5.1.2 经常地吸收优秀分子入党,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保持党的生机与活力,提高党的战斗力的根本保证。 5.1.3 发展新党员,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既不允许以任何方式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也不要把具备党员条件、要求入党的人拒之党外。 5.2 作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5.2.1对入党积极分之的确定和培养、教育,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的基础。党组织要通过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加强对非党群众入党意识的教育和深入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逐步建立起一支数量较多,质量较高的积极分子队伍。 5.2.2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坚持《党章》第一条的规定,有书面入党申请,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信仰共产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完成各项工作和学习任务,团结和联系群众,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 a) 教职工写入党申请书,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或总支(支部)大会审查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领取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登记簿》。 b) 对学生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应根据学生在中学期间和进校后的表现;结合选配班、团、学生会干部,把那些品学兼优的学生挑选为培养对象,送他们到学院党校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对有入党要求并写了入党申请书的学生经支委会研究后作为积极分子重点培养。 c) 党总支(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要督促和指导团总支(团支部)做好优秀团员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 5.2.3 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a) 经常性的教育:各党总支(支部)要建立培养、培训制度,对培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的培养教育。 b) 建立培养考察登记制度:党总支(支部)要建立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制度要指定一到二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工作,对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和学习表现进行考察,并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簿》上,要根据考察结果,每年对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调整,把不符合积极分子条件的调整出去。 5.3 坚持党员标准,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5.3.1 对发展对象除了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还要着重做好如下考察: a) 着重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组织纪律、实际表现和经历等,要看发展对象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能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而牺牲个人的利益,是否具有奉献精神,是否严守党的纪律,是否在各个方面起模范作用。 b) 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着重考察:一是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入党动机端正,政治思想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在各项社会活动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三是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四是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有一定的组织能力;五是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能团结联系群众,在同学中威信高。 5.4 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5.4.1 党总支(支部)组织委员对通过党校培训的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经党总支(支部)同意后报党委组织处,经审查同意后,才能填写《入党志愿书》。 5.4.2 党总支(支部)要适时地吸收培养成熟的优秀分子入党。同时要防止发展党员过程中的草率马虎,简单粗糙的做法,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5.5 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按《规定》的要求,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要记入《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簿》。预备期满,要按时讨论他们的转正问题,能否转正,要以是否能履行党员义务,符合党员条件为根据,不能降低要求。 5.6从实际出发,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是保证党员质量必不可少的重要措施,各党总支(支部)要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个月向党委组织部门报送本学期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5.7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情况,党委组织处每学期检查一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5.7.1 是否理解和掌握新时期发展党员的方针,把发展党员质量放在第一位,并注意了结构的改善。 5.7.2 是否在努力扩大积极分子队伍,加强培养、教育和考察,不断为党输送更多的新鲜血液。 5.7.3 是否严格按《党章》规定履行入党手续。 5.7.4 是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以个人感情代替组织原则。 5.7.5 是否切实重视对预备党员的继续教育并及时做好转正工作。 5.7.6 是否认真按照《规定》要求和制度以及学院党委有关规定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5.8 党员发展工作的流程(见:附件) 6 相关文件 6.1 《中国共产党章程》; 6.2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1990年8月1日印发)。 7 相关记录 7.1 入党申请书; 7.2 《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登记簿》; 7.3 《入党志愿书》; 7.4 政治审查材料; 7.5 新党员入党手续(包括支部决议、总支部审议、党委审批等); 7.6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簿》、转正手续(包括支部决议、总支部审议、党委审批等); 7.7 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 附件:党员发展工作的流程(见:附件)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阶段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确定培养联系人 培养教育 确定发展对象 政治审查 预备党员的吸收阶段 填写《入党志愿书》 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党委审批 预备党员的管理和转正阶段 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 支部委员会按时讨论预备党员是否转正 支部大会讨论 党总支审议 党委审批 将审批结果通知党支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