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强化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管理,加强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学院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目的、内容、方法、时机等的规范化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4 职责 4.1 学院党委负责民主评议党员的领导工作; 4.2 学院党委组织处负责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指导工作; 4.3 各党总支(党支部)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落实、实施。 4.4 学院党委其它部门协同配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开展。 5 工作内容和要求 5.1 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 5.1.1 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 5.1.2 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查,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特别是在深化教育改革和育人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2 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 共产党员应当忠诚共产主义事业,坚定不移地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为多出人才、出好人才而努力奋斗。按照这个总的要求,结合党员标准进行评议。 5.3 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 在党委领导下,以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进行。 5.3.1学习教育。 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学习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主。学习方法可以多种形式,讲求实效。 5.3.2 自我评价。 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检查对深化改革、保持廉洁、加强纪律的认识、态度和行动,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3.3 民主评议。 一般应召开党小组或党支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大量非党群众的意见。 5.3.4 组织考查。 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 5.3.5 表彰和处理。 a) 把民主评议工作与“创先争优”评比活动结合起来,评选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报党委审查、表彰。 b) 对考核不合格的,为不合格党员,对不合格党员,按照党章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处理。 c) 对党员干部评议的结果,应作为干部考核内容之一。在干部的任免使用和职级升降时予以参考。 d) 无论采取哪种形式处置都应严格履行手续,经支委会讨论形成意见交总支(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形成决定,报党委备案或批准,凡处理不合格党员,都应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5.4 民主评议党员的时机 每年五月份进行评议,形成制度。 5.5 民主评议党员的总结、表彰 每年六月份进行评比总结,“七.一”由党委进行表彰。 5.6 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流程(见:附件) 6 相关文件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1988年12月15日)。 7 相关记录 7.1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或安排; 7.2 学习记录、自评提纲、民主评议记录、支部大会决定; 7.3 评比总结、表彰决定,不合格党员处理记录。 附件: 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流程 评议准备 组织学习动员,提出要求,明确目的 实施评议 交心谈心 群众评议 自我评价 开展批评 座谈会 征求意见 支部讲评 支部整理群众意见 转告群众意见 个人形成讲评 党员大会讲评 形成支部意见填写 表彰、处理 评选优秀党员 处理不合格党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