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加强干部的自身建设,提高各级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领导水平,系统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运用马列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而使学院的工作迈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安排、实施、检查与考核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略)。 4 职责 4.1 党委书记任中心学习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拟订研讨方案,提出学习要求,组织学习和研讨,检查讲评学习情况。党委宣传处负责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安排等工作。 4.2 宣传处根据上级的要求和院党委的工作部署,拟订学习计划,购买印发、准备学习资料,做好与学习有关的事务性工作,负责考勤学习记录,整理学习简报,按要求定期向上级报告学习情况。 4.3 党委中心组学习成员参加中心组学习。 5 工作内容与要求 5.1 中心组学习成员 党委中心组学习成员由党委委员、院级党政领导、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党总支书记、组织处、宣传处、纪委、党办的主要负责人(必要时扩大到支部书记和中层干部)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宣传处干事任学习秘书。 5.2 中心组学习的主持与安排 5.2.1 中心学习组组长或副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拟订研讨方案,提出学习要求,组织学习和研讨,检查讲评学习情况。学习秘书根据上级的要求和院党委的工作部署,拟订学习计划,购买印发、准备学习资料,做好与学习有关的事务性工作,负责考勤学习记录,整理学习简报,按要求定期向上级报告学习情况。 5.2.2 中心组学习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周星期五上午,必要时可提前、延后或加时。 5.3 学习内容 学习内容主要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思想;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和党和国家的重要会议精神;科技、法律法规、金融、历史等相关学科的知识。 5.4 学习要求 5.4.1 要按照上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的指示,结合学院工作制定切合实际的学习计划,做到长计划,短安排。 5.4.2 要认真落实学习制度,发挥领导干部在学习中的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完成学习任务,努力提高学习质量。每次集中学习,都要严格考勤,因故不能参加学习者,事先要向组长或副组长请假。 5.4.3 学习要注重实际效果,增强学习的针对性,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外出交流学习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学习组成员要根据学习计划,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搞好学习讨论和交流,开展互帮互学活动。 5.5 检查与考核 5.5.1 要加强对干部学习情况的检查考核。党委统一给中心组成员制发学习笔记本,作为个人平时理论学习心得体会、学习知识、感想和收获、发言提纲等。中心组成员学习时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妥善保管笔记本,以备检查考核。为了全面了解干部学习情况,党委将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5.5.2 党委要结合每年干部述职要求领导干部进行“述学”,群众评议干部要“评学”,考核干部要“考学”,检查工作要“查学”。 5.5.3 院党委每学期末要将学院中心组学习情况书面报告上报有关部门。 6 相关文件 6.1 《中国共产党章程》; 6.2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7 相关记录 7.1 中心组学习计划、研讨方案; 7.2 中心组考勤、学习记录、学习简报; 7.3 中心组学习笔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