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学生证的办理 办理时间:每年10月 办理程序:各系相关人员到学生处领取空白学生证和“学生证办 理登记表”后,组织本系相关人员进行学生证和“学生证办理登记表”填写工作。学生证填好后,以系为单位统一到院办盖学院钢印后发各班;“学生证办理登记表”原件留本系备查,复印件报学生处备案。 学生证编号应与教务处所编学号一致。 学生凭学生证享受半票优惠盖章,由各系相关人员收集后到院办 盖章。 其它规定参见《学生管理制度汇编》。 (二)学生证遗失补办 办理部门:各系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两节课后。 办理程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证明意见,交各系相关人员办理。 办理方法:学生交专业系书面申请1份和本人免冠近照1张(黑 白、彩照均可),系相关人员在“学生证补办登记表”上填写相关内容后给学生办理学生证。学生交10元补办费,然后凭收据(专业系到财务处领取)到院办盖章。 学生证登报申明工作:系相关人员在接到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后, 要向学生解释:学生证是学生的有效证件之一,若有遗失,应登报申明作废,系部相关人员可到院办开一张学生证遗失证明(注明学生姓名、班级、学生证号)给学生,学生自己到报社广告部办理登报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