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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届毕业生电子摄像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教委、新华社重庆分社下发的《重庆市高校2007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和《重庆市200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电子摄像时间安排表》,为确保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工作安排如下,请各院系认真组织实施。

一、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地点、费用、顺序

1、我院2007届毕业生电子摄像时间:2006年12月18日、19日。

2、地点:团委“康桥”心理咨询室(学生处办公室旁)

3、图像信息采集费:每人15元(收费按《重庆市高校2007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方案》执行),以班级为最小单位进行收缴。

4、院系拍摄顺序:

12月18日(星期一)  1241人

  08:30―16:30 机械工程学院(1084人)

16:15―17:30 自动化       (157人)

12月19日(星期二)  1034人

08:30―12:00 计科系 (338人)  14:00―15:30 汽车系 (285人)

15:15―16:30 工贸系 (236人)  16:15―17:00 成教院 (175人)

二、《2007届高校电子摄像信息采集表》核对工作

毕业学生的个人信息,要求各院系认真组织学生核对,具体要求如下:

1、“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身份证和户口保持一致,如有错误,应及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与教务处高扬老师联系,予以更正。因学生自身原因出现错误,又未及时更正的,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后果。

2、《2007届高校电子摄像信息采集表》中不包含插班学习的成教学生、培训生(成教学生的费用、信息核对统一由学院成教院负责安排,具体事项请到办公楼4楼成教院联系)

三、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组织、重要性

1、各院系分别设定一名老师作为本次电子摄像工作的联系人,负责做好本系毕业班级组织工作,配合好新华社人员在现场对学生资料核对等工作,并随时与教务处保持联系畅通。

2、各班级确定两名班干部为班级联系人,一位主要是在本系老师的带领下,组织好本班学生秩序,班级人员的组织工作;一位协助新华社人员进行拍摄序号录入审核工作。

3、各院系应根据拍摄计划的安排,按时间以“班级”为最小单位严密地组织起来进行拍摄,各院系要提前做好课程的调整,不能影响到电子摄像工作的正常进行。

4、各院系、班主任在接到此通知后,应及时告之所有毕业班级学生,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电子摄像,尤其是参加校外实习的学生。

5、毕业生因本人原因未参加电子摄像,无图像信息的,学院不予为其办理毕业证书,其毕业信息在教育部网上将无法查询,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行负责。

五、其它

电子摄像费2006年11月29日以班级为单位交教务处高扬老师处;《2007届高校电子摄像信息采集表》以院系为单位于2006年12月8日下午4:30前交教务处高扬老师处。

各院系设定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手机/小灵通)于2006年11月29日上午11:30前送教务处高扬老师处。各班级的联系人名单由各院系掌握。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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