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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会工作职责
2006-11-14 12:06:21

1 目的
为加强对学院主会工作的管理,贯彻维护《工会法》,明确各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职责。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院分工会的职责描述。
3 主要职责
在院工会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3.1 根据学院工会和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草拟工作计划,经研究后负责组织实施。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和工作总结。
3.2 紧密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认真组织本会会员学习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中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政策和法律知识。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本会会员进行职业道德和主人翁责任感教育,提高会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积极调动会员的工作热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3 组织和动员本会会员,积极参加学院的建设和改革,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广泛收集和听取会员的意见和要求,认真做好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工作。
3.4 组织本会会员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会员业务素质。
3.5 认真开展提高教学质量、产品质量以及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的活动,增强工会会员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推进以育人兴院为基本内容的各种竞技竞赛活动。
3.6 关心本会会员的生活,开展互助互爱活动,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好劳动保险和劳动保护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再就业工作。
3.7 认真组织好本会会员的业余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丰富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全面提高会员的综合素质。
3.8 关心女会员的工作生活,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落实“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解决各种民事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3.9 按时按标准收取并上交会员会费,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积极做好新会员的发展工作。加强工会小组的建设,抓好工会小组长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工作,坚持每半月一次工会活动。增加工会工作活力。 完成院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4 相关文件
4.1 《工会工作制度》
4.2 《岗位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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