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加强对学院工会工作的管理,贯彻维护《工会法》,明确各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非效率。特制定本职责。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院分工会主席的职责描述。 3 主要职责 在院工会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3.1 在学院工会和同级党支部的领导下,根据《中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结合本会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和决议。 3.2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本位,协助党支部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动员教职工积极参加学院的建设和改革,推动学院的建设和发展。 3.3 在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的前提下,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特殊权益o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学院的民主建设。 3.4 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妥善处理教职工的婚变、病等事宜。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和人民调解工作。 3.5 加强自身政治和业务素质的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在改革和建设中的作用。 3.6 抓好本分工会的组织活动,加强对工会小组的建设,抓好工会小组长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工作,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分工会委员会会议制度,每半月一次的工会组织活动,活跃工会工作氛围,增强工会活力。 3.7 支持和指导各委员大胆地开展各项活动,经常听取委员和工会小组长的意见和建设,密切联系会员群众,做好群众工作。 3.8 完成学院工会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 4 相关文件 4.1 《工会工作制度》 4.2 《岗位任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