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条件: 1、加入该社团时间不得少于1年。 2、本学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成绩参照院“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条件,综合素质成绩不低于85分,操行成绩良好及以上。 4、在本社团内工作突出,能起到较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评选办法: 1、各社团按社团干部的评分成绩高低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比条件,评选出1名优秀社团干部。 2、各社团在参照会员评分的高低,按本社团会员的5%推荐会员参加每学年进行的优秀社团会员评选。 3、社团干部及会员的考核细则另行文。 (三)、奖励办法: 1、每年五月“五.四”表彰大会上,院团委对“优秀学生社团干部、会员”给予奖励,并将评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2、毕业推荐时,优秀社团干部享受“优秀学生干部”同等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