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团的章程,积极带领本系团员、青年出色完成院团委布置的工作任务。 2、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和爱好及本系的实际有效地开展工作;积极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并及时向同级领导和院团委汇报。 3、团总支按期换届,领导机构健全,全体委员团结一致、坚强有力、表率作用好。 4、团总支部门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成绩突出。 5、团总支的所有委员、工作人员有团内处分或行政处分的取消评优资格。 (二)、评选办法: 1、由院团委、各系团总支组成评选小组,采取先自评,再互评,最后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 2、各系团总支结合本学年完成工作的情况,得出自评分并上报相关的文字说明。 3、由院团委召集各系团总支进行互评。 4、评选小组根据总支自评结果、总支之间互评结果及各系团员受表彰和违纪处理率、各总支完成学院工作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后,报院党委审批。 5、按全院总支数的30%进行评比表彰。 (三)、表彰与奖励: 1、受表彰的团总支由学院予以奖励。 2、评为院级先进团总支的有资格参加市级评选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