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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团总支评选办法
2006-03-01 09:14:36

(一)、参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团的章程,积极带领本系团员、青年出色完成院团委布置的工作任务。

2、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和爱好及本系的实际有效地开展工作;积极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并及时向同级领导和院团委汇报。

3、团总支按期换届,领导机构健全,全体委员团结一致、坚强有力、表率作用好。

4、团总支部门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成绩突出。

5、团总支的所有委员、工作人员有团内处分或行政处分的取消评优资格。

(二)、评选办法:

1、由院团委、各系团总支组成评选小组,采取先自评,再互评,最后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

2、各系团总支结合本学年完成工作的情况,得出自评分并上报相关的文字说明。

3、由院团委召集各系团总支进行互评。

4、评选小组根据总支自评结果、总支之间互评结果及各系团员受表彰和违纪处理率、各总支完成学院工作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后,报院党委审批。

5、按全院总支数的30%进行评比表彰。

(三)、表彰与奖励:

1、受表彰的团总支由学院予以奖励。

   2、评为院级先进团总支的有资格参加市级评选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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