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寒假将至,为使留校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圆满的假期,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寒假学生留宿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假期留校学生范围: 1、家住重庆市外的各系、部已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能提供相应证明确需留校住宿的学生。 二、留宿要求: 1、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须签《假期留校住宿学生行为承诺书》。 2、所有留校住宿学生应当服从学院在住宿上的统一安排,对不服从安排的同学,宿管科有权取消其假期留校住宿资格。 3、留校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寒暑假留校学生管理规定》。 4、各系安排人员定期了解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基本情况和解决学生反映的问题。 三、办理时间及程序: 1、 学生于12月19日――1月5日到各系领取《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登记表》(见下载专区),系部签署意见后将本系《假期留校住宿学生汇总表》(见下载专区)于1月7日交到学生处宿管科(汇总表可报盘),逾期不予办理; 2、留校住宿学生需交1张1寸相片到宿管科办理假期临时住宿证并签《假期留校住宿学生行为承诺书》。 请各系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学 生 处 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