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造安全、整洁、舒适、优美的学生学习和休息的环境,养成学生讲文明、求团结、爱卫生、守纪律、勤劳动的良好习惯,结合我院开展的学生教育管理相关内容,特制定“文明寝室”检查评比办法: 第一条 文明寝室的条件: (一)卫生检查月平均90分以上; (二)寝室内成员团结互助、寝室成员之间无纠纷、打架现象; (三)无乱接、乱拉电线现象; (四)无明火、无烧电炉、或滥用电热器行为; (五)寝室内无哄闹、喝酒、吸烟、打架、偷盗事件和其他违纪行为; (六)无水洗寝室地板,无往楼下(室外)扔果皮纸屑、泼水或扔其他杂物等行为; (七)室内墙壁上无乱贴、乱画、乱挂等现象,无脚印或其他痕迹; (八)寝室成员无晚归或不归现象; (九)无留宿非本寝室人员现象; (十)寝室成员“三防”(防火、防盗、防事故)意识强,无浪费水电、损坏公物破坏公共卫生现象; 第二条 文明寝室卫生评比标准:(总分100分) (一)室内卫生:地面干净;门窗玻璃干净;桌凳干净;阳台干净;墙上无蜘蛛网;无乱写乱画。(35分) (二)宿舍内务:学习用品摆放整齐;生活用品摆放整齐;被子折叠整齐;床上卧具、床下鞋子摆放整齐。(35分) (三)室整体效果:宿舍整洁、美观、优雅、谐调;学生举止文明,热情礼貌。(15分) (四)寝室门口及周围清扫与保洁:门口无垃圾;门口无积水;门口过道清洁干净。(15分) 第三条 文明寝室卫生检查评比细则(总分100分) (一)地面干净得20分。有果皮、烟头、纸屑等各扣5分; (二)门窗玻璃干净、室内无蜘蛛网,墙上无乱写、乱画、乱贴得10分。门窗、玻璃未擦扣10分,有蜘蛛网扣5分,乱写乱画、乱贴扣10分; (三)阳台清洁,摆放整齐得5分; (四)床上卧具、床下用品摆放整齐得20分。一床被子未叠扣5分,一个床铺不整洁扣2分,一张床下不整齐扣4分,全部没整理扣20分; (五)桌凳干净,生活用品、生活用具摆放有序得15分。一个凳子不到位扣1分;桌凳不干净扣1分,摆放杂乱扣4分,生活用具摆放不整齐、乱放胀衣、裤子扣4分。 (六)门前无垃圾、无积水、过道干净得15分; (七)室内空气清新得5分,有明显异味扣5分; (八)寝室整体整洁、美观、谐调、有特色得10分; (九)有乱接乱拉电线、滥用电器现象扣5分; (十)寝室人员人为损坏门窗、玻璃扣10分。 第四条 检查评比及奖惩办法 (一)争创文明寝室活动,在学院学生处统一协调下,各系组织创建。 (二)每周一,各寝室一次大扫除,每天进行清扫、整理。各系组织本系师生对本系所有寝室每周1次全面抽查评分。周评分在70分及以上为达标寝室,每周评分在80分以上才参评系级“文明寝室”。系级“文明寝室”经系部公示3天无异议后,在每月底上报学生处; (三)学生处组织宿管老师、舍长、楼长、部分室长和院学生会、系学生会干部组成院级“文明寝室评比委员会”对各系的“文明寝室”进行复核后评定院级“文明寝室”。 (四)院级“文明寝室“每月评比一次,院级“文明寝室”学院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其所有成员加综合素质考评分1分。 (五)周评70分以下为不达标寝室。各系部要组织人员检查限期整改。对一月内两次周评不达标寝室,列为当月不合格寝室,连续两月列为不合格寝室,除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外,该寝室成员操行评定降等处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扣10分(卫生习惯),并不得参与各级评优和困难资助。 (六)一年内5次以上评为院级“文明寝室”,作为院级“星级寝室”参与学院表彰,并有资格参加市级文明寝室评比。 第五条 本办法从2006年9月1日起执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凡以前规定和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