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谢家湾街道办事处谢街处[2005]年84号《关于2005年公民无偿献血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重庆市献血条例》,全面实行公民无偿献血制度,确保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为了组织实施好公民无偿献血工作,各分工会、各部门应切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重庆市献血条例》的宣传教育,积极组织18―55周岁身体健康的教职工、学生踊跃参加无偿献血,确保学院献血任务的完成。 无偿献血报名登记时间:以分工会为单位报名,于2005年12月13日以前报学院工会办公室。献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无偿献血报名登记表 学院工会 2005年12月8日 |